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,就视频监控显示系统采购与集成项目(招标编号:JD2020-14-0553)进行公开招标。本项目于2020年12月28日9时00分,在安徽省合肥市某会议室进行开评标,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评审结果
1.项目名称:视频监控显示系统采购与集成项目
2.招标编号:JD2020-14-0553
3.中标候选人:
第一中标候选人:鸣飞伟业技术有限公司
第二中标候选人:武汉湖滨电器有限公司
第三中标候选人:上海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
公示期: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1日
评审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二、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.异议人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;
2.被异议人名称;
3.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4.相关请求及主张;
5.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三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1.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2.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3.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特此公示。
招标人: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
招标代理机构: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
异议接收联系电话:0551-62220155